【我·女主】
分手是下午三點十七分說的。我記得那麼清楚,是因為那個數字停在了他手機鎖屏上——一張我從沒見過的女孩的自拍,笑得比我這四年任何一天都甜。他說「我們不合適了」的時候,語氣平靜得像在退一件不合身的衣服。我站在他公司樓下的星巴克,手裡那杯拿鐵還是熱的,四年就這麼結束了,連涼都沒來得及涼。
【我·女主】
我沒哭。這一點後來我自己都覺得奇怪。我只是把那杯拿鐵原封不動地放回桌上,走出去,然後一整個下午像個遊魂一樣在這座城市裡飄。地鐵、天橋、便利店,霓虹一盞一盞亮起來,我卻覺得整個人被掏空了,胸口那塊地方空得發疼,風一吹就往裡灌。回到出租屋,我看見玄關他落下的一雙拖鞋,突然就不想待在那個到處都是他痕跡的房子裡了。
【我·女主】
我給自己化了個妝。眼線、口紅、把頭髮放下來。鏡子裡那個女人眼睛是腫的,卻硬撐出一種「我很好」的樣子。我換上那條一直沒捨得穿的黑色收腰短裙——他嫌太露,說我穿這個像要勾引誰。現在沒人管我了。我甚至……我甚至在浴室裡,對著鏡子,把下面一根根剃得乾乾淨淨。我也說不清為什麼。大概是想把身上一切屬於「他的女朋友」的東西,全都清理掉。剃到最後,那裡光溜溜的,粉白一片,光潔得像剝了殼的蛋,我卻覺得那是我這一天裡唯一做的、徹底屬於我自己的決定。
【我·女主】
城中村外面那條街全是酒吧,霓虹招牌一路閃到巷子盡頭。我隨便推開一家門,音樂、菸味、陌生人的笑聲一下子把我裹住。好,這樣很好,越吵越好,吵到我聽不見自己腦子裡那句反覆播放的「我們不合適了」。我坐到吧檯最角落,跟調酒師說:「最烈的,來一杯。」他看了我一眼,什麼都沒問。這座城市的好處就是沒人管你死活。
【陌生男·外國】
I noticed her the moment she walked in. 一個女孩,一個人,穿著一身黑,把自己摔進吧檯角落的樣子,像一隻被雨淋透的貓。我在這座城市做工程項目已經半年,見過太多來這條街尋歡的人,笑的、鬧的、成群結隊的。她不一樣。她是來這裡躲的,不是來玩的。她把第一杯酒一口灌下去,那不是喝酒,那是在懲罰自己。
【我·女主】
第一杯下去,喉嚨像被火燒。第二杯我還沒點,就有人把一杯琥珀色的東西推到我面前。我抬頭,是個很高的男人,高到我坐著得仰著脖子看。異國的輪廓,鼻梁很挺,眼窩很深,下巴一層沒刮乾淨的鬍碴。他衝我笑了一下,那笑容裡有一種奇怪的東西——既很紳士,又隱隱有點危險,像一頭收著爪子的動物。「You look like you need a friend tonight,」他說,中文口音重得幾乎每個字都在打滑,「不是壞人。就是……坐一下。」
【陌生男·外國】
她抬起頭看我的時候,我才看清她的眼睛是紅的,腫的,眼線被淚水暈開過又擦掉,留下一點沒擦淨的黑。這樣的眼睛我認得。有人今天狠狠傷了她。我本來只是想讓她別一個人把自己灌死,可當她開口,聲音細而啞,用不太熟練的英語混著中文跟我說話時,我發現我不想走了。她說她今天「lost someone」。我說,那個人一定是個傻瓜。她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,笑到一半,眼淚就掉了下來。
【我·女主】
我不知道是酒精,還是那句「一定是個傻瓜」,我竟然在一個陌生人面前哭了。我哭得很難看,一邊哭一邊說對不起對不起,他沒有慌,也沒有假惺惺地安慰,只是把一張紙巾遞到我手裡,然後安靜地陪我坐著,等我哭完。四年了。四年裡我為他改了那麼多,收斂、聽話、不許穿露的,可最後被換掉的還是我。而此刻,一個連名字都還沒告訴我的陌生人,只是安靜地坐在那兒,就讓我覺得被接住了。
【我·女主】
「我叫……」我報了名字,他跟著念了一遍,念得七零八落,我們倆都笑了。他說了他的名字,一個很長的、我當場就沒記住的名字。多諷刺啊——我這一天裡唯一讓我覺得好受一點的人,我連他叫什麼都記不全。可就在那一刻,我心裡冒出一個連自己都被嚇到的念頭:今晚,我不想一個人回去。我想被人要一次。不是被誰挑剩下、換掉、退貨,而是被人實實在在地、想要一次。哪怕對方,只是一個明天就會從我人生裡消失的陌生人。
【陌生男·外國】
她喝到第四杯的時候,臉頰紅透了,眼神開始飄,可她說話反而清醒了些。她問我,one night,你會不會覺得這樣很隨便。我看著她。我知道她真正在問的不是我,是她自己。我說,「Tonight is yours。今晚是你的。你想怎樣,就怎樣。沒有人會評判你。」她低下頭看著杯子裡晃動的冰,很久,然後抬起頭,那雙還掛著淚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,像做了一個很大的決定。「那……我們走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