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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章第一章 十一月十二號的蛋糕

行者 · 2689 字 · 繁體中文

【覃雨桐·妻】

蛋糕是昨天訂的,好利來的半熟起司,六吋,九十八塊。取貨時間我填的是下午五點半,文廟街店,離我的書店走路七分鐘。

外婆說過:「覃家人不欠人。欠了要還,還到人家說夠為止。」尹紹沒說過夠,所以五年了,每年十一月十二號,我都去送一次蛋糕。

今年早上我站在鏡子前面,把手腕上那串檀木念珠褪下來,放進包裡。又拿出來,戴上。又褪下來。

外婆在鏡子裡看我。她不在了四年,可她一直在鏡子裡。她說:「手腕上有東西管著,手就不亂動。」「外婆,我三十五了。」

她不說話。她從來不跟我吵,她只說一遍,然後看著你。念珠最後放進了包的內袋,拉鍊拉上。

【邊策·夫】

餐桌上有個蛋糕盒的位置。她還沒去取,但桌角已經空出來一塊,杯子和鑰匙全讓到了另一邊。我看見了。

「今天十二號了。」我說。「嗯。」「幾點去?」「關店以後。」她把粥吹涼,「你晚上自己吃,冰箱裡有排骨。」「知道。」

我三十七歲,在萬達的明視眼鏡做驗光師,每天幫人看東西,看得很準。結婚第一年她就告訴過我這件事:前夫生日,送一次蛋糕,外婆交代的,欠他的。我說好。我沒問過欠他什麼。

她今天穿的是那件灰色喀什米爾毛衣,袖口往上推了一截,手腕上沒有念珠。那串珠子她洗澡都不摘,睡覺也戴著,夜裡翻身會在我手臂上硌一下。我習慣了那一下。

我盛粥,把醬菜推過去。「毛衣別弄髒,木屑黏上去洗不掉。」「我不進去。」她說,「放下就走。」

【尹紹·單男】

鐵捲門拉到一半我就聞見香樟了。昨天剛開的一塊料,鋸面還在往外冒味,整個木工房像泡在裡頭。

我三十八,離婚五年,在城南老紡織廠改的園區租了一間一樓,門口掛的牌子是「尹記木作」,淘寶店也叫這個。做榫卯小家具,一個月出七八件,夠活。

今天十二號。我沒過生日的習慣,但我把工作檯右邊清出來一塊,大概一個六吋蛋糕盒的位置。隔壁做皮件的老康探頭進來:「今天又清桌子?你那前妻又要來?」「送個蛋糕。」

「五年了,年年送,圖什麼?」「她外婆交代的。」「她外婆不是都走了?」「走了。」我把刨刀的刃口退回去,「她認。」

五年了她都來。放下盒子,坐十分鐘,手放在腿上,念珠戴在左手腕,盤得發黑的那串。她外婆的。繩子是我換的,結婚第二年斷了一回,我用魚線打了個木匠結。

當年離的時候沒吵。她說我們倆睡一張床像兩塊料擱在一起,不咬合。我說榫卯不咬合是料的問題,不是人的。她簽了字。她坐十分鐘就走,這五年我連那串珠子響都沒聽見過。

【覃雨桐·妻】

書店下午沒什麼人。兩個客人翻了一下午台版的《百年孤寂》,沒買。「老闆,這本有簡體的嗎?」「沒有。」「貴了點。」「那就看完再放回去。」我在櫃檯後面點了一支檀香,外婆的習慣,她說鋪子裡要有味道,人才坐得住。

檀香和念珠是一個味道。我手腕上空著,味道在包裡。四點四十,我已經把包拉開三回了。外婆說:「妳幹什麼。」「我看看在不在。」「在。妳放的。」

我把拉鍊拉上。我沒說謊。外婆說覃家人不說謊,不問的可以不說,問了就不能亂說。邊策沒問。邊策從來不問。他看見了什麼我不知道,他看見了也不說,這一點他和外婆一樣。

五點二十,我提前關了店。取蛋糕的時候店員問:「要蠟燭嗎?」「不要。」「插牌呢?生日快樂那種。」「不要。」我說,「他知道是什麼日子。」

去城南的公車要坐四十分鐘。蛋糕盒放在腿上,奶油的甜味從紙盒縫裡往外鑽,和包裡的檀香混在一起。我把包換到另一邊,隔開。

【尹紹·單男】

她來的時候是七點四十。門沒關,她站在鐵捲門底下,先看地上的刨花,再看我。「生日快樂。」她說。「進來吧。」

她踩著刨花走進來,把蛋糕盒放在我清出來的那塊位置上,擺得很正。她還是那樣,東西放下去一定要正,歪一點她手就癢。灰色毛衣,黑褲子,平底鞋,鞋面上立刻落了一層木屑。她低頭看了一眼,沒拍。

我去水槽洗手。香樟的味道吸在手上,洗不掉,我用肥皂搓了兩遍。

「坐。」我指了指那張三條腿的凳子,去年她也坐那張。「我不坐了。」「坐一下。」我說,「水剛燒的。」她坐下,手放腿上。

【覃雨桐·妻】

他的木工房和五年前的社區車庫不一樣,大了三倍,牆上掛著一排刨刀,大小十幾把,刃口朝裡。工作檯是一整塊榆木,上面有一塊沒上漆的板子,刨了一半。

我聞見香樟,聞見桐油,聞見他身上的汗。書店裡只有紙和檀香的味道,我的鼻子不習慣這麼多味道一起來。

「今年做什麼?」我問。「一張茶桌,一對圈椅。」他說,「還有一個書架,沒人要,自己留著。」「賣得掉。」「不賣。」

他把茶推過來,粗陶杯,杯沿有個缺口。「妳店裡那個書架,還是宜家的?」「換了。」「換成什麼?」「也是宜家的。」

他笑了一下,沒出聲。外婆說:「別跟他說這麼多。」「我在還債。」我說,「還債要說話的。」「妳坐十分鐘。十分鐘夠了。」

我看了一眼手機,七點四十六。

【邊策·夫】

我在家煮麵,一碗,不是兩碗。她每年這天都不在家吃。

我們住在北區,她的書店在文廟街,木工房在城南青年路三十七號。我沒去過,可我知道地址,她第一年就告訴我了。她說完以後看著我,等我問。我沒問。

驗光的時候有一個規矩,被測的人說這一行字看清楚了,你就不要再追問。再問一句,他會開始懷疑自己,然後說瞎話。

她今天早上褪念珠的時候我在刷牙。浴室的鏡子對著臥室的鏡子,隔兩道門,剛好能看見。她褪下來,戴上,又褪下來。我把牙刷放回杯子裡。

麵煮好了,我夾了一筷子排骨,坐在她平時坐的位置上吃。那個位置能看見玄關。玄關的櫃子上有她去年回來放下的那張公車卡,儲了一百,一年只刷兩次,去一次回一次。

【尹紹·單男】

她坐了八分鐘。我知道,因為我看牆上那個掛鐘,她每年都是看手機。

「吃一口?」我問。「你自己吃。」她說,「我吃過晚飯了。」「每年都這句。」「每年都吃過。」

我每年都把蛋糕放進冰箱,第二天切一塊,剩下的放到壞。老康說你倒了多可惜,我說她送的,我不能分人。

她的毛衣袖口推到小臂,左手腕上是一截白,什麼都沒有。腕骨那兒有一道淺淺的印子,念珠勒的。「冷不冷?」我問。「不冷。」「袖子放下來。」「不放。」

我們結婚三年,她把念珠褪下來放進床頭櫃的次數,我用一隻手數得過來,還有多的。每一次她都先關燈,再褪,再躺下,一個字不說。做完她把念珠戴回去,再開燈。

今天燈開著。

【覃雨桐·妻】

他看我的手腕。我知道他在看,我沒把袖子拉下去。外婆說:「拉下去。」「不。」

我這輩子第一次對她說不,就在尹紹的木工房裡,面前是一塊刨了一半的榆木。

「茶涼了。」他說。「我不喝了。」「那就不喝。」

他把手從工作檯上拿開,在褲子上擦了一下,木屑掉在刨花裡。他沒有過來。他也沒有說別的,他只是看著我那截空著的手腕,看了很久,久到我聽見門外園區裡有人在收攤,鐵捲門一扇一扇往下落,老康在隔壁喊了一聲「走了啊」。

「雨桐。」他說。「嗯。」

「妳沒戴。」